消費者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使用手機號碼或自然人憑證申請之個人條碼,於使用電子發票的消費通路中使用,此類個人條碼可稱為「共通性載具」,使用「共通性載具」所儲存的電子發票稱為「雲端發票」
若營業人自行上傳發票資料,請於大平台下載Turnkey軟體,填寫申請表單,通過財政部大平台檢測,或委託「鯨躍科技」代為傳輸發票資料,並協助所有申辦過程的作業,根據經驗,委託電子發票加值服務中心的做法較為輕省便捷
最近購物最常被問的一句話,你要刷載具嗎?載具儼然成為在台灣消費時慣用的專有名詞了,什麼是共通性載具?非共通性載具又包含哪些?什麼是歸戶?鯨躍發票卡又是什麼?歸戶之後又有哪些好處呢?
為便於民眾區分印出來的電子發票證明聯,以及存於發票載具、不會列印的無實體電子發票,2018/5 財政部資訊中心舉辦網路投票結果,決定將使用發票載具的無實體電子發票名稱稱為「雲端發票」
根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說明,電子發票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,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、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。「營業人」指開立發票的公司行號,依照規定出貨時需隨附發票。
鯨躍科技協助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,對於未申辦載具或未辦理載具歸戶的消費者,提供發送發票中獎通知信之類的服務,角色僅是營業人與財政部之間發票資料的串接平台,當消費民眾有任何需求時,仍須聯繫賣方營業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