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疫情影響導致店家實體店面銷售受阻礙,紛紛轉往網路銷售平台進行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,提醒符合開立發票資格的店家千萬別忘記開發票喔。
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2/06/13 新聞稿指出
「營業人無論於實體或網路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除依規定免用統一發票者外,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該局說明,因網路普及交易快速發展及受疫情影響,許多營業人在實體通路外新增網路銷售通路,其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不論係透過實體店面或網路(例如:PChome、樂天市場、蝦皮等銷售平台、自行架設之網站或運用Facebook臉書及LINE社群軟體開設粉絲團、社團或網路直播等方式銷售),除依規定免用統一發票者外,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