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於2021/10/22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,增修自2022/01/01起,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,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
其中停車場的部分,不論自動繳費機之取得時間,指導期間一律於2022/12/31截止,於2023/01/01起全面開立發票,輔導期結束後若營業人漏開發票將面臨裁罰。
停車場自動繳費機電子發票的最佳夥伴鯨躍科技,提供各種串接方式,歡迎業者洽詢。
工商時報